2022員工日常考核制度細則 篇一
1.總則
1.1考勤是本公司管理工作的基礎,是計發工資獎金、勞保福利等待遇的主要依據。
1.2公司的考勤管理由人事部負責,各部的考勤管理應指派專人負責,并報人事部備案。
1.3各部、處(班組)必須指派責任心強的人員擔任考勤員,逐日認真記錄考勤。
2.考勤員職責
2.1按規定及時、認真、準確地記錄考勤情況;
2.2如實反映本單位考勤中存在的問題;
2.3妥善保管各種休假憑證;
2.4及時匯總考勤結果,并做出報告;
3.考勤記載符號
出勤:∨ 事假:×
病假:○ 曠工:◎
婚假:+ 喪假:±
產假、探親假:□
工傷假、夜班、計劃生育假、看病、倒休:△。
4.各部門應在28日前將當月考勤匯總報財務部門核算工資獎金,季初5日前將該季度考勤匯總報公司人事部。
5.事假
5.1員工遇事須于工作日親自辦理的,應該事先請假。如不能事先請假的,可用電報、電話、書信、口信等方式請假。如果假期不夠應提前辦理續假手續。
5.2一般員工請假4日內,由其直接主管審批,5日以上由部門主管審批,一般主管請假,由部門主管或總經理審批;部門主管請假,由公司總經理審批。事假期間不發工資。
5.3員工每季度累計事假不足4日者照發工資,同時帶薪事假日數可累計使用,但不得提前或跨年度使用。帶薪事假的日數假定:2月底前到公司工作者為11日,3月至5月底到公司工作者為8日;6月至9月底到公司工作者為5日;9月至11月底到公司工作者為2日;12月到公司工作者不享受帶薪事假,全年事假日數不足應享受帶薪事假日數者,不足的日數按加班處理。
6.病假
6.1因病或因公受傷,憑合同醫院病休證明,準病假。非合同醫院的病休證明經主管領導批準,也可給予病假。
6.2年累計病假超過半年,其工齡滿9年的員工按75%計發工資;工齡滿4年(合4年)的員工按70%計發工資;工齡不滿4年的員工按65%計發工資。6.3到醫院看病,給假半日,記“看病”考勤,不影響工資,超過半日記事假考勤。
7.工傷
7.1因公負傷、因工致殘,持醫院診斷證明并經人事部確認,可按工傷假記考勤,工傷假期間工資照發。7.2因公負傷的職員,傷愈復發,經鑒定后,以工傷處理。
8.婚假
員工結婚持結婚證書,享受婚假4日。男女雙方都到晚婚年齡(男26周歲、女24周歲)者增加另婚假6日;因對方在外地工作而需到外地結婚的酌情增加路程假。婚假期間工資照發。
9.喪假
員工配偶、子女、父母或養父母死亡,給喪假4日;祖父、外祖父、祖母、外祖母、公婆、岳父母死亡,給喪假3日;如在外地酌情計路程假,假期工資照發。
10.產假、計劃生育假
10.1產假一般為57日,5個月內的早產產假為30日,雙胞胎產假為70日,產假應產前產后連續計算,假期工資照發。
10.2符合晚育年齡(女24周歲)并領取獨生子女證者產假為70日。女員工生育無人照顧者,經女方單位出具證明,可酌情給男方15日以內的假期,按計劃生育假記錄考勤。
10.3女員工計劃外生育,其休息時間以事假論處。
10.4各種節育、絕育手術按醫務部門的休假證明準假。
10.5配偶在本地工作,行絕育手術后需護理,可持絕育手術證明享受3日的計劃生育假。
10.6員工如果1年內做兩次人工流產,其中一次按事假記。
11.探親假
11.1享受探親假的條件如下:
11.1.1工作期滿1年的正式員工,如果不能利用公休假日與其父母或配偶團聚且同父母或配偶異地分居者,可以享受探親假待遇;
11.1.2員工喪偶已滿1年且未重新結婚者,如有未成年(18周歲以下)的子女寄養在外省市,也可享受探親假的待遇;
11.1.3自幼由養父、養母或撫養人撫養長大,現仍與其保持經濟關系的員工,經養父母、撫養人所在單位或街道辦事處開具證明,可享受探親假待遇;
11.1.4領取結婚證書的員工,可在當年再享受最后一次探親假的待遇;
11.1.5已婚職員父母均在外地居住者,每3年可享受一次探親待遇。
11.2具有以下情況的員工不能享受探親假待遇:
11.2.1各種學校畢業生,在試用期間不享受探親待遇。試用期滿,方可享受探親待遇。
11.2.2員工在培訓期內不享受探親待遇,培訓期滿后,方可享受探親待遇。
11.2.3喪偶、離婚的。職工,當年不能享受每年一次探親假的待遇。
11.2.4家居遠郊區縣,已按規定給予了交通補助費的員工,不再享受探親待遇。
11.2.5員工與其父或母任何一方可利用公休日團聚連續滿1個月,未婚員工當年與父母團聚連續滿20日者,不享受探親待遇。
11.3員工探親假期
11.3.1員工探望配偶,每年給予一方探親假一次,假期1個月。
11.3.2未婚員工探望父母,每年給假一次,假期為20日;自愿兩年探親一次的可兩年給假一次,假期為45日。
11.3.3已婚員工探望父母者每4年給假一次,假期為20日。起始時間是結婚第二年;
11.3.4探親假期是員工與親人團聚的實際時間,員工探親時公司根據實際情況給予路程假。探親假期包括公休日,但不包括法定節日。
11.3.5探親假期內工資照發。
11.3.6探親假原則一次性使用。如有特殊情況,員工經批準也可分兩次使用探親假,但只給一次路程假,報銷一次往返路費。
11.4探親假管理
11.4.1員工探親,須事前填寫探親申請表,經部門領導批準并報人事部審核,財務部憑人事部批準的探親申請予以報銷往返路費;
11.4.2各部門應根據工作的情況,有計劃地安排員工探親,員工本人應服從組織的安排。
12.加班倒休
12.1充分利用正常工作時間,提高工作效率,嚴格控制加班加點,確因工作需要而加班加點應經公司領導批準。
12.2主管人員平時加班3小時以上按實際加班時間存休,不足3小時的加班加點,不累計加班存休。
12.3員工平時加班按實際加班時間給予同等時間存休,確實不能倒休時按本人日平均工資的150%計發加班工資。
12.4公司員工在法定節日加班(元旦、五一、十一、春節)按本人日工資的200%計發加班工資。
12.5員工有特殊事務,可存休或倒休。但存休不能跨年度使用,同時各部門應加強存休的記錄管理。
13.曠工
13.1凡下列情況均以曠工論處:
13.1.1采取不正當手段,涂改、騙取、偽造休假證明;
13.1.2未請假或請假未被批準,即不到崗;
13.1.3不服從工作調動,經教育仍不到崗;
13.1.4打架斗毆、違紀致傷造成無法上崗;
13.1.5其他違規違紀行為造成缺勤。
13.2曠工扣發相應工資。
14.本辦法未盡事宜按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15.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員工考核規章制度 篇二
一、考核目的
為了完善公司績效考核管理制度,強化公司員工的責任意識與成果意識,并運用該評價的方式,指導、幫助、約束和激勵廣大員工,真正實現收入靠貢獻的分配原則。
二、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公司的所有員工。銷售分公司參照執行。
三、考核依據
1、依據員工的崗位標準(崗位說明書),考核由崗位員工的職管負責人負責具體實施,公司行政部負責監督管理。
2、依據被考核員工考核期內的工作計劃完成情況(工作質量、工作態度)、工作協作、組織紀律等三方面、十個考核要素綜合評分,由本部門協同行政部共同實施。
3、實施員工的考核必須與本人所從事的崗位相對應,嚴禁員工拿崗位的報酬而從事低崗位的工作。
四、考核分值
1、實行百分制,其中崗位標準考核(I)60分;綜合考核(II)40分;輔助考勤及獎懲(III)追加分。
2、考核結果由行政部負責評審確認。
五、績效考評周期
1、定期季度考核(3、6、9、12月份的30日前為考核完畢日期);
2、綜合全年四個季度考核結果匯總產生年度考評成績。
六、考核評分標準
I.崗位考核評分標準見后頁。
II.綜合考核評分標準
(一)完成工作計劃情況(包括例會研究決定事項和總經理交辦工作)
1、工作質量
要求保質保量、按時完成部門工作計劃和辦公例會研究決定事項和總經理指派的臨時任務;
(1)每有1項應完成工作任務沒有完成扣3分(屬于下屬負責的工作負監管跟進不力責任扣1分)。
(2)每有1項工作任務沒按計劃進度完成扣2分(屬于下屬的工作扣1分)。
(3)工作質量不高,酌情分三檔(1、2、3)扣分。
(4)每出現一次失職和工作差錯,視造成公司損失大小和對其它部門工作的影響程度分三檔(5、10、20.)扣分;若沒有造成損失只扣2分。
2、工作態度
要求辦事程序清楚;作風民主正派,內部團結合作,人際關系和諧正常;紀律嚴明,令行禁止,步調一致,及時和經常關心、幫助(指導)同事(下屬)工作。
(5)考核時,征詢其他相關員工意見,根據員工意見酌情扣0-5分。
(6)要求部門管理人員客觀、公正,按時完成對所屬員工的績效考核工作。若行政部在復核中發現有明顯的不客觀、不公正現象,每有1例扣2-5分。
(二)部門協作
(7)要求顧全大局,全力協助、支持相關部門工作。有1次其它部門合理投訴扣2分;考評時根據其它部門反映情況酌情扣2-5分。
(三)組織紀律
(8)要求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每有1次違反酌情扣1-5分。
(9)提高工作質量、在改進工藝、上有顯著成績視成績大小加5-20分。
(10)要求行動迅速、效率高、質量好,按時圓滿完成領導交辦和部門月工作計劃中負責的工作任務。每有一次沒按時完成或不符合領導要求扣2分。
III.出勤及獎懲
1、出勤:遲到、早退次×0.5 曠工天×10 事假天×0.4 病假天×0.2=分
2、處罰:警告次×2 小過天×4 大過天×8=分
3、獎勵:表揚次×2 小功天×4 大功天×8=分
4、分數計算:1 2=追加扣分3=追加加分
(四)總分計算
100-I分±II分±III分=實得總分
七、考核結果應用
1.A檔(90分以上):在考評當月足額發放實發工資。
2.B檔(70分—89分):在考評當月按80發放實發工資。
3.C檔(50分—69分):在考評當月按60發放實發工資。
4.D檔(50分以下):在考評當月按40發放實發工資,并給予留用一季度處理。如下季度考核不合格,給予辭退處理。
5、年度綜合考核為“不合格”者,予以降級、降薪或解除勞動關系。
八、考核紀律與責任
1、上級考核必須公正、公平、認真、負責,上級領導不負責任或利用職務之便考核不公正者,一經發現將給予降職或扣分。
2、各部門負責人要認真組織、慎重打分。凡在考核中消極應付、敷衍了事者,一經查實,將給予扣分或免去全月獎金。
3、考核工作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按時完成。考核者在每季的25日前將考核表報送行政部。不能在規定的日期內上交考核表的,視為考核者工作失誤。每延誤1天,減發考核者10的實發工資。
員工考核制度 篇三
第一條目的
(一)本規定旨在長期、穩定、統一和規范地推進人事考核工作;
(二)本規定的目的是讓人事考核對企業理念、員工的觀念和行為起重要的牽引作用。
第二條人事考核的作用
(一)讓組織對其成員的工作態度、工作能力、工作業績作出評價和排序,使組織掌握其成員的能力和貢獻,讓成員了解組織對其工作的評價;為組織成員的溝通提供通道,營造良好的氛圍;
(二)形成組織成員之間互相監督、指導、教育、激勵和約束;
(三)作為聘用、薪酬、獎懲、晉升、調動等人事決策的參考;
(四)提供信息,作為工作計劃、人力資源規劃的依據;
(五)獲得職業培訓的需求,為制定職業培訓計劃提供依據。
第三條人事考核的原則
(一)明確化、公開化原則:考評標準、考評程序明確、公開。
(二)客觀考評的原則:用“事實說話”,用實例、數據取代抽象字眼,避免摻入主觀性和感情色彩。對考核期外,以及職務工作以外的事實和行為進行評價。
(三)直接主管與客戶考評相結合的原則:對于一般員工,直接主管考核占總分的70%、客戶占總分的30%。對于主管以上人員則采用直接主管客戶考評直接下屬三者結合的辦法進行考核,其比分為70%:20%:10%。直接主管即負責日常工作的安排、指導、監督的領導,客戶即某崗位直接服務對象,它可以是上級、平級或下級。每個崗位收集五名客戶的考證意見,由直接主管綜合評價。
(四)反饋的原則:考評的結果一般要反饋給被考評者本人,肯定成績和進步,說明不足之處,提供今后努力的參考意見。
(五)差別的原則:考核的等級之間應當有差別界限,針對不同的考評結果,在工資、晉升、任用等方面應體現差別,使考評帶有激勵性,鼓勵員工的上進心。
第四條適用范圍
除下列人員外,其余人員均在適用范圍內:
(一)管理公司總經理、俱樂部營運總監;
(二)兼職人員、公司顧問;
(三)連續出勤不滿6個月者;
(四)考核期間休假停職6個月以上者。
(五)俱樂部人員考核標準另行規定。
第五條企業在人員考評中,主要的考核因素是:工作成績、工作能力、工作態度、職業道德。
(一)人品品格:誠信、精進、團結、務實、健康。
(二)能力評價:指職務執行能力、專業技能、協作能力、改進創新能力。
(三)工作態度:指責任心、服從意識、敬業奉獻精神、協作合作、團隊精神。
(四)工作成績:指在預定期間內實際完成的工作成果,用目標任務去衡量實際工作成果。
第六條考核執行機構
(一)由公司主管人事負責人牽頭,人事部負責全公司人事考核的計劃、組織執行事務,各部門實施。
(二)已制定《考核細則》(部門文件類)的部門,根據細則由部門定期對所屬主管和員工進行考核,考核解釋權歸部門經理,考核結果報人力資源部歸檔。
第七條人事考核的分類
(一)俱樂部管理公司中高層管理人員(俱樂部經理及助理和部門負責人)(Ⅰ)
(二)俱樂部管理部門主要基層人員(健康顧問、高級健康顧問、前臺接待等)(Ⅱ)
(三)俱樂部管理公司管理部門員工表(Ⅲ)
(四)俱樂部管理公司業務部門主管(Ⅳ)
(五)俱樂部管理公司業務部門員工(Ⅴ)
第八條俱樂部管理公司各類人員考核表
人事考核表按上述人員分類,分為5種,即《人事考核表I》——《人事考核表V》。
如果各管理部門有更切合實際的考核細則,則可結合公司的考核表內容一起進行考核。
第九條考核的等級
(一)評價等級設A、B、C、D、E五等,其含義和計算分數如下:
A——優——10分
B——良——8分
C——中——6分
D——可——4分
E——劣——2分
(二)針對不同的考核表,設不同的考核標準:
1、評定滿分設為150分的,評定結果分五種,其標準如下:
非常優秀≥140分
120分≤優秀<140分
90分≤稱職<120分
70分≤基本稱職<90分
不稱職<70分
各部門可針對不同崗位設定不同標準(見部門考核標準)
第十條考核執行機構
(一)由俱樂部管理公司總經理和營運總監牽頭,人事部負責全俱樂部人事考核的計劃、組織執行事務,各部門實施。
(二)制定《考核細則》(部門文件類)的部門,根據細則由部門定期對所屬主管和員工進行考核,考核解釋權歸部門主管,考核結果報人事部歸檔。
第十一條考核主管
(一)考核主管:考核主管為日常工作中安排、檢查、督促、指導工作的直接主管;一般員工的直接主管為該員工所在部門的主管(沒有設組的直接主管為部門經理);主管、俱樂部經理助理的直接主管為該分會的經理;分會經理和管理公司其他部門員工的直接主管為總經理;
(二)為了使人事考核統一、規范、客觀、公正、合乎實際,需要對考核主管進行培訓;
(三)培訓工作由人事部制定訓練計劃,予以實施。
第十二條被人事調動者
(一)在考核期間,如果被考核者因公司內部人事變動時,則人事考核原則上由新部門進行。但是還必須與原部門進行磋商,聽取有關意見。
(二)如果調入新部門不滿一個月,則由原單位進行考核。
(三)對調出本公司的人員免考核。
第十三條考核期
(一)人事考核全年共計十二次,前十一次為月度考核,第十二次為年度考核;
(二)對于月度考核,要求每月第一天為員工對上月工作進行自考,然后直接主管、客戶對其進行考核。對考核結果,要求每月的第一周內交人事部備檔;
(三)每年的年度考核于次年的元月份進行,并于元月三十一前完成。
第十四條考核結果的保管
(一)由人事部保管所有的考核結果。
(二)考核結果以表格形式存入在員工檔案內,同時輸入計算機,用軟盤形式存檔。
(三)考核結果一直保存至員工離開公司后二年為止。
(四)如因工作需要要求調閱考核結果時,需經營運總監簽批。
第十五條裁決權限
(一)本規程的啟用、修改、廢止由總經理辦公會議決定。
(二)被考核者對不公平的結果具有申訴權,可向間接主管申訴。有嚴重分岐,最終裁決權歸俱樂部管理公司的營運總監或總經理所有。若判定申訴有效,必須嚴肅處理不稱職的考核者。
第十六條補充
(一)本規定是公司人事考核的原則性文件,根據聘用、薪酬、晉升、調動等不同使用目的,可對文件進行細化補充。
第十七條本制度從**年6月1日起執行
招生員工績效考核制度 篇四
公司員工上班期間嚴格執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適用于我公司一般員工至部門經理。
一、作息時光
1、公司實行每周5天工作制
上午9:00??12:00
午時14:00??18:00
2、部門負責人辦公時光:8:45~12:0013:55~18:10;
3、行政部經理、行政管理員、考勤員辦公時光:8:30~12:0513:55~18:10、
4、保潔員:7:30
5、在公司辦公室以外的工作場所:工作人員必須在約定時光的前五分鐘到達指定地點,招集人必須提前15分鐘到達指定地點。
二、違紀界定
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脫崗和睡崗等五種,管理程序如下:
1、遲到:指未按規定到達工作崗位(或作業地點);遲到3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10元;遲到30分鐘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資;遲到一小時的扣全天工資;
2、早退: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早退3分鐘以內,每次扣罰1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3、曠工:指未經同意或按規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而未正常上班的;曠工半天扣1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罰2天工資;一月內連續曠工3天或累計曠工5天的,作自動解除合同處理;全年累計曠工7天的作開除處理;
4、脫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脫崗一次罰款20元。
5、睡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打瞌睡的,睡崗一次罰款20元;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職責人自行承擔。
三、請假制度
1、假別分為: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年假、工傷假、喪假等七種。凡發生以上假者取消當月全勤獎。
2、病假:指員工生病必須進行治療而請的假別;病假必須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無有效證明按曠工處理;出據虛假證明加倍處罰;病假每月2日內扣除50%的基本日工資;超過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員工因事必須親自辦理而請的假別;但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天數按曠工處理;事假按實際天數扣罰日薪。
4、婚假:指員工到達法定結婚年齡并辦理結婚證明而請的假別;
5、年假:指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后可享受3天帶薪休假,可逐年遞增,但最多不得超過7天,特殊情景根據工作本事決定;年假必須提前申報當年使用。
6、工傷假: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7、喪假:指員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傷亡而請的假別;喪假期間工資照發,準假天數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傷亡給假7天
配偶或子女傷亡給假10天
四、批假權限
1、病事假:1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由分管付總經理批準;三天以上總經理批準。請假手續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2、其它假別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后報分管付總經理審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3、所有假別都必須由本人書面填寫請假單,并按規定程序履行簽字手續后方為有效假別;特殊情景必須來電、函請示,并于事后一日內補辦手續方為有效假別;未按規定執行一律視為曠工。
五、考勤登記
公司實行每日簽到制度,員工每一天上班、下班需簽字(共計每日2次)。
六、外出
1、員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回到公司時必須進行登記,并交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后到前臺處登記方可外出。如沒有得到部門經理確認私自外出的,視為曠工。
2、員工未請假即不到崗或雖已事先知會公司但事后不按規定補辦請假手續的視為曠工。
七、加班
1、公司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光內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時完成規定的任務,不提倡加班。特殊情景非加班不可的,必須填寫《加班審批表》,部門經理簽字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未經批準,公司一律不予承認加班。
2、經過批準的加班,公司辦公室按月進行統計結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須抵沖病、事假,有一天抵沖一天,剩余部分由公司發給加班工資,不作調休處理。
3、行政部對每月的考勤進行統計,統計表由經理簽字后交財務部計發工資。
八、出差
1、員工出差,應事先填寫《出差申請表》,由部門經理簽署意見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由分管經理批準;總經理出差時應知會辦公室,以便聯絡。《出差申請表》交行政部備查。
九、員工因違紀的扣款,統一由公司辦公室管理,作為員工團體活動的補充費用。
十、本制度自公司公布之日起執行。
十一、本制度解釋權歸行政部。
員工考核制度 篇五
第一條為了不斷提高餐廳管理水平和服務水平,確保向賓客提供高效、優質、禮貌、熱情、周到和規范化的服務,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考核內容:考核內容結合服務質量標準分為業務知識、領導能力、協作精神、工作態度、儀表儀容、禮貌禮節、工作規范、勞動紀律、清潔衛生等。
第三條考核方法:設計考核表格,建立考核標準。分別對餐廳經理、大堂經理、主管、領班、服務員等進行每月工作計劃考核;采用逐級考核,逐級打分的方法。
第四條考核表格分為:主管考核表、領班日考核表、服務員日考核表。
第五條考核結果與員工當期經濟效益直接掛鉤,對表現較差的員工必須根據考核情況進行培訓,培訓合格后再上崗,對各方面表現(www.baihuawen.cn)優良的員工進行適當獎勵。
第六條建立完善的考核制度,不斷完善考核方法和考核內容,培訓考核人員,確保考核工作公正嚴明。
第七條將員工考核情況納入前廳規范質量分析內容中去,每月在進行服務質量分析的同時,分析評估考核情況,使考核工作制度化。
第八條考核評估表由人事部門專門進行統計分析,每月一次做出考核情況分析報告,報總經理審閱;部門經理的考核情況分析報表,上報總經理審閱。
第九條評估實施細則
評估以月度、季度、年度為周期,分日常評估和階段性評估;日常評估占60%,階段性評估占40010,日常評估實行每日逐級考核、月末匯總,階段性評估每月末由各級管理人員組織直接下屬以不記名方式進行,由同事評估、下屬評估兩部分組成,同事評估占25,下屬評估占15%;基層員工由同事評估構成階段性評估結果。
1.各崗位日常評估內容見員工日考核表,每周一份,由直接上級在每日營業終結根據員工當日表現逐項打分,并由被評估者簽字認可后,交由直接上級保管。
2.階段性評估內容見月度評估表,由各級管理人員月末組織屬下進行,評估結果由上級審核簽字后,報人事部門。
3.人事部每月將員工日常評估和階段性評估結果匯總反饋到各部門負責人,人事部留底
員工考核制度 篇六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發現員工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揚長避短,持續改進提高工作績效,將員工工作目標與企業戰略目標以及個人績效相結合,確保員工工作目標與企業目標保持一致;為建立和完善公司人力資源績效考核體系和激勵與約束機制,對員工業績進行客觀、公平、公正地評價,并通過此評價合理地進行價值分配,特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范圍
公司正式錄用員工。
第三條:考核原則
客觀原則:對被考核者的任何評價都應明確的評價標準,以事實為依據,客觀地反映員工的實際情況,避免因個人和其他主觀因素影響績效考核的結果;
自主原則:各部門可根據自身工作特點在一定范圍內制定相應的考核規程和評價標準,形成部門的考核實施細則,部門內所有崗位均有對應的考核指標;
公開原則:各級考核指標(含項目、達到狀態、權重和評價標準)的制定與過程調整,對員工公開;
反饋原則:過程監控結果和考核結果要及時反饋給被考核者本人,肯定成績,指出不足,并提出今后努力改進的方向;
改進原則:考核目的在于監督責任者的職能履行與實施,促進責任者對公司/部門經營目標的有效貫徹與實現,因此在考核中要注重對責任者的自我糾正和改進情況的評價;
第二章考核體系
第四條:考核對象
Ⅰ類員工:計件、計時工資人員及基層普通員工;Ⅱ類員工:車間基層管理人員及其他月薪人員;Ⅲ類員工:生產管理人員;
第五條:考核內容
考核根據工作標準的關鍵指標進行考核。
第六條:考核類型
員工績效考核分為月度、季度、年度考核3種,具體以實際操作為準。
第三章考核實施
第七條:考核權責
副總:對于生產、技術、采購、品管、倉庫保管員、第一負責人進行評分。
生產部門:按照本辦法負責本部門的考核具體實施,由部門第一負責人對本部門人員進行評分;
生產部:負責考核辦法的制定,對績效考核的總體原則、績效考核的方法及績效考核的注意事項進行說明,組織、指導、督促考核的實施過程。
1、副總每月29日前對公司各部門上月績效進行考核評分,確定等級;
2、各部門第一責任人每月27日前對本部門人員上月工作績效進行考核評分,確定等級;
第十條:工資核算
1、 Ⅱ類員工與Ⅲ類人員工資=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其他補貼
2、Ⅱ類員工與Ⅲ類人員績效工資=預定績效工資x個人考核績效系數績效工資上下限額度
3、I類人員月工資=Ⅰ類計件工資+考核獎元
第四章考核面談與績效改進
第十二條:考核面談
員工考核的核心是結合工作計劃和目標,干部對下屬的工作進行監督、指導和對工作思路和績效改進上提供幫助,因此每次考核結束后,考核者應對被考核者進行考核面談。
考核面談為考核者與被考核者就績效改進與能力提升所進行的溝通應做到:
(1)分析、確認、顯示被考核者的強項及弱點,讓被考核者了解自身工作的優、缺點,幫助考核者發揮強項、改進弱點;
(2)反映被考核者現階段的工作表現;對被考核者提出期望并訂立下階段的目標,對下一階段工作的期望達成一致意見;
(3)明晰被考核者發展及對培訓的需要,以便日后承擔并更加出色有效地完成工作;
第十三條:績效改進
考核人員跟被考核人員面談后應達成一致績效改進計劃(如:進行培訓,調動工作崗位,重新分配工作職能等),并將此計劃作為下一階段考核的依據。
第五章考核結果運用
第十四條:培訓、轉崗
經過考核不合格人員,部門針對考核反映出工作存在的問題,對不合格人員有針對性的開展培訓,培訓后考核仍不達標者或者連續2次考核達標但成績為70分以下給予調離原崗位處理;
第十五條:晉升、調薪
年度考核優秀(B等)人員,可根據實際情況,給予職務晉升,以促進其工作積極性,繼續發揮優勢,承擔更大工作職責;晉升時機不成熟時,但員工考核績效特優,可視情況調整其薪津與級別,以提高其積極性;
第十六條:評選優秀員工
各類人員考核為優秀者(A等)自動成為該部門優秀員工。
第十七條:其他獎勵
各類人員月度或年度考核特優(A等),可視實際情況給予獎勵。
第六章考核結果管理
第十九條:考核指標和結果的修正
因客觀環境的變化,員工需要調整工作計劃、績效考核標準時,經考核負責人同意后,可以進行調整和修正。考核結束后行政辦還應對受客觀環境變化等因素影響較大的考核結果重新進行評定;
第二十條:考核結果反饋
被考核者有權了解自己的考核結果,副總應在每月5日前將結果反饋給部門負責人,部門負責人將結果反饋給被考核人員。
第二十一條:考核結果歸檔
考核過程中的任何評價和資料都屬于保密資料,將嚴格保密,考核結果只對被考核者本人、部門負責人和副總,對其他人員一律保密,考核結果由行政存檔。
第二十二條:考核結果申訴
被考核者如對考核結果有異議,首先應與部門負責人溝通來解決;如不能妥善解決,被考核者可向行政提出申訴,行政需在接到申訴之日起五日內,對申訴者的申訴請求予以答復。
員工考核制度 篇七
一、績效考核的目的:
1、不斷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產品質量,降低生產經營成本和事故發生率,提供公司保持可持續發展的動力;
2、加深公司員工了解自己的工作職責和工作目標;
3、不斷提高公司員的工作能力,改進工作業績,提高員工在工作中的主動性和積極性;
4、建立以部門、班組為單位的團結協作、工作嚴謹高效的團隊;
5、通過考核結果的合理運用(獎懲或待遇調整、精神獎勵等),營造一個激勵員工奮發向上的工作氛圍。
二、績效考核的原則:
1、公平、公開性原則:公司員工都要接受公司考核,對考核結果的運用公司同一崗位執行相同標準。
2、定期化與制度化原則:績效考核工作在績效考核小組的直接領導下進行,綜合部是本制度執行的管理部門。
(1)公司對員工(業務員每兩周考核一次)的考核采用每周考核方法,綜合部每周將各部門考核結果公布,每月根據考核結果兌現獎懲。
(2)績效考核作為公司人力資源管理的一項重要制度,所有員工都要嚴格遵守執行,綜合部負責不斷對制度修訂和完善。
3、公司對員工的考核采用分級考核的辦法:考核小組考核部門負責人,部門負責人考核下屬崗位。
4、公司對員工的考核采用百分制的辦法。
5、評分標準采取3:7的辦法:本人評價占30%,上級評價70%。
6、靈活性原則:公司對員工的考核分為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不同崗位、不同層次、不同時期兩者考核重點不同、所占分值比例不同。
中層干部:定量考核70%,定性考核30%。員工績效考核制度。
生產崗位:生產時期,定量70%,定性30%
非生產時期,定量30%,定性70%
其他崗位:定量60%,定性40%。
定量考核:
a。中層干部:部門重點工作(總經理安排的工作;每月中層干部會議確定的各部門重點工作;每周考核會安排的工作;部門年度工作目標分解;因生產經營所需隨時增加的工作。)完成的質量和數量。
b。其他崗位:本崗位崗位職責規定的工作,部門負責人安排的工作。
定性考核:公司行為規范(工作態度、工作能力、安全、衛生、考勤、行為準則等軟指標)。
三、組織領導
公司成立總經理領導下的績效考核小組,組織領導公司員工的考核工作。
組長:呂文波副組長:徐世興成員:邵尚鋒
工作職責:
1、組長負責主持每月、每周考核總結會,對上月考核工作總結,布置下月各部門工作重點;每周的考核由每周六組織召開。
2、負責考核制度的討論、修改及監督實施。
3、負責各部門“定量考核”的評價。
4、負責安排各部門下周工作重點。
四、考核標準
根據公司生產經營情況,公司各部門、各崗位每周工作重點不同,所以考核的標準也不相同(本部門每周考核標準不同,不同部門考核標準不同)。各部門定量考核工作目標和內容根據公司生產經營及管理情況確定。
1、定量考核標準說明:(各部門崗位考核標準附后)
(1)中層干部考核項目分值比例由考核小組確定;各部門下屬崗位考核項目分值比例由部門負責人確定。確定分值比例必須科學合理,結合工作重點,不得避重就輕,否則扣相關人員10分。
(2)評分小計=上一級評分×70%+自評分30%
(3)考核會時各部門負責人不能提出實質性工作(非日常事務性工作),則視為工作不作為,由考核會扣下周定量考核積分30分。
(4)定量考核出現產品質量事故、人身安全事故、設備運轉事故時(以上事故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500元以上),或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本部門本周定量考核積分為零。
(5)考核會要確定各部門每周重點工作完成的指標:質量要求、數量要求、完成時限、責任人等,由綜合部備案。
(6)對總經理的決定、指示或公司會議精神貫徹執行情況:未執行扣30分;執行不全面,效果不明顯扣10分。
(7)下屬崗位員工出現嚴重的工作失誤或違紀行為,視給公司造成的損失或影響扣10-30分。
(8)出現辦公設備事故扣10-40分。
(9)上級考核下級時要尊重客觀事實,不能受人際關系和感情的影響,不得有打擊報復的行為。否則扣相關人員20分。做評價時參照以下判斷基準:
a工作過程的正確性b工作結果的有效性
c工作方法選擇的正確性d工作的改進和改善
e解決問題的能力f責任意識、個人品格
員工考核制度 篇八
(一)總則
第一條 在確認晉升與提薪資格時,必須依據基于考核標準表的考評結果。另外,晉升提薪資格認定工作能夠與普通提薪資格認定工作分開進行。
第二條 考核標準表分為以下三種:
1.態度考核標準表。包括四項要素,即服從性、協作性、進取性和職責感。評分方式分兩種情景,用于晉升目的時,采用五級評分;用于提薪時采用三級評分;
2.本事考核標準表。包括四項評價要素,即各種綜合本事、知識(業月知識和基本常識)、體力、技能。同樣,評分辦法分兩種情景,用于晉升時五級評分;用于提薪時,三級評分;
3.業績考核標準表。由考核標準表具體規定細則和要求。評分辦法也差分兩種,用于晉升,五級評分;用于提薪,三級評分。
第三條 考核標準(評價要素)與評分示范(具體資料見表346)。
(二)態度考核標準
第四條 態度考核資料
1.服從性
(1)是否理解并遵守公司內部的各項規章制度;
(2)有無遲到、早退、無故缺勤的情景;
(3)發型、服飾等儀表是否干凈整潔;
(4)與他人的言談舉止是否富有禮節;
(5)是否注意收拾和挺理工作場所;
(6)工作是否有效串;
(7)有無因其言行,破壞了現場的風氣和紀律以及擾亂秩序的情景;
2.協作性
(1)是否能夠立足全局,把握各部門(各職務)之間的關系,并且根據情景進行進取而妥善合作;
(2)是否能夠立足本職工作,并跨越本職工作的范圍,求得上司、同事及其他部門的通力協作;
(3)是否能夠幫忙領導改善工作環境,創造便于工作的場所;
(4)是否能夠上下溝通,在提高團隊士氣中發揮作用;
(5)是否能夠幫忙上司、同事和他人完成工作;
(6)能否與上司及同事和睦共事;
3.進取性
(1)是否具有不滿足于現狀、進取奮進的精神;
(2)是否具有改善和改善工作的熱情;
(3)是否具有增加工作量、提高工作質量的愿望;
(4)是否具有排除萬難、爭取成功的干勁;
(5)是否具有在集會和會議上爭取發言的勇氣;
4.職責性
(1)是否明確自我有職責經常檢驗下屬的工作情景和工作的結果;
(2)對于下屬的失誤是否能夠從中找出自我應負的職責;
(3)是否能夠善始善終地完成本職工作;
(4)遇到工作中的失誤時,是否向其他部門推卸職責;
(5)在理解上司全權委托交辦的工作任務時能否讓上司放心。
第五條 態度考核評分標準
“”為加分,“”為減分。
1.服從性
(1) 遵守規章制度,并能規勸他人,作好表率; 不理解且不打算理解規章制度,甚至有違反制度的行為;
(2) 考核觀察期內全勤,1年以上為全勤; 一月缺勤3次以上,考核觀察期內15次以上,無故缺勤1次以上;
(3) 注意儀表,堅持服飾整潔和辦公場所干凈; 蓬頭垢面,不修邊幅;
(4) 說話辦事干脆利落,言談舉止大方; 說話吞吞吐吐,辦事拖拖拉拉,令人不快,出言不遜,說話草率;
(5) 踏實,有始有終; 馬虎,吊兒郎當;
(6) 工作井然有序、有條不紊,深得要領,緊湊,不窩工、不浪費; 懶懶散散,窩工、閑聊、打瞌睡,磨磨蹭蹭;
(7) 彌補他人疏忽不周之處,在異常情景下善于提出忠告; 感情用事,妨礙他人正常工作;
2.協作性
(1) 利用工作之余,幫忙別人趕上進度; 只研究本職工作,對其他部門工作不聞不問;
(2) 充分理解上司的意圖,主動為上司分擔職責,進取彌補人際關系或工作方面的缺陷; 消極排他,牢騷滿腹,不安于輔助性工作;
(3) 充分理解群體目標,樂意為群體目標的實現做貢獻;擅長與他人合作共事; 以自我為中心;
(4) 不惜犧牲自我,通力合作; 不推不動,但求自我方便、舒適;
3.進取性
(1) 不知疲倦,一往無前; 安于現狀,維持現狀;
(2) 不求一步登天到達目標,但求持之以恒,孜孜不倦,不斷進取,積少成多,積小成大;改善和改善工作的提案,每月1次以上; 一遇到問題和困難,就垂頭喪氣,不出成果;長時光內也拿不出一份提案;
(3) 求知欲極強,并能把得到的知識用于實踐,彌補自我工作中的短處;永不滿足,努力提高自身素質; 沉湎于過去的成績,以至于在某種程度上影響工作;
(4) 勇于挑戰,不畏困難,為實現目標竭盡全力; 不管怎樣督促,也不上進工作,工作挑挑揀揀,避難就易;
(5) 言談舉止充滿熱情,言簡意賅,發人深省; 只聽不說,不提問,不發表意見;
4.職責性
(1) 清楚了解下屬的工作質量,并對下屬的本事和工作情景作出適當的評價與指示; 不了解下屬的工作質量,對下屬的工作本事和情景不能做出適當評價;
(2) 能夠找出失誤和失敗的客觀原因; 不能找出失誤和失敗的客觀原因;
(3) 在工作進行過程中,明白工作的結果和結束狀態、明確果斷把握工作的階段性; 在工作進行中,不能明白工作的結果和結束狀態,把握不了工作的階段性。
(三)業績考核標準
第六條 本公司業績考核須依據職務標準表進行,各部門須根據自身情景制作合理的職務標準表,其具體資料和格式如以下范例所示:
第七條 本事考核所包括的主要考核項目有:知識、技能、表達本事、理解本事、創造本事、確定本事、策劃本事、協調本事、領導本事等,其考核標準應按不一樣崗位、不一樣職務的具體要求而訂立。
十四、公司年終獎考核辦法
第一條 目的
為考核員工的工作成績,作為獎懲、調遷、升職、退職等的依據并了解、評估員工的工作精神與潛在本事作為訓練發展的參考,督促工作及改善其工作為目的,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程序
1.員工考績每年定為1次,作為年終考績;
2.農歷春節休假前15日,由管理部人事科分發考核表(如附件一)至各部門。各部門主管須于春節前10日初核完畢,遞交表冊至總經理室匯整,再呈報總經理復核及批示;
3.各單位主管考績由總經理初復核;
4.春節前6日,總經理全部復核完畢,由管理部轉發各單位、各人知悉;
5.年度考績事宜由總經理室督導,管理部執行,各部門配合。
第三條等級
年度考績區分為四等:
90分以上:特等;
80至89分:甲等;
76至79分:乙等;
70至75分:丙等;
注:考績分數一律為整數。
第四條 限制
1.員工及主管在年度內有下列情景之一者,其考績不得列為特等:
(1)在考績年度內曾受任何一種懲戒處分未予撤銷者;
(2)遲到早退全年累計達13次以上(含);
(3)曠工全年達1日以上(不含);
2.于年度內有下列情景之一者,其考績不得列為甲等;
(1)曾受記過以上處分未予撤銷者;
(2)遲到早退全年累計達扔次以上(含);
(3)曠工全年達2日以上(不含);
3.人數限制
(1)特等:
各單位人數為5人以下,特等考績人數最高限為1人。各單位人數5人以上(不含),特等考績人數最高限為2人。初核為特等考績者,該單位主管須另呈“特等考績報告書”(附件二)予總經理。
(2)各單位考績平均總分數不得逾越80分(示例:某單位8人,則總分數不得超過8×80=640分)。但如果該單位主管認為該單位表現極佳,得簽呈總經理核示,核準者為例外處理,但總分數仍不得超越85分(含)。
注:特等考績分數不并人該單位考績總分數的核計。
第五條 增減分數
1.員工于年度內曾受獎懲者,其年度考績應行加減分數,按下列規定:
(1)記大功或大過一次者:加減5分;
(2)記小功或小過一次者:加減3分;
(3)嘉獎或申誡一次者:加減1分;
(4)曠工1日者:扣2分;
(5)遲到次數超過13次者(含),每逾一次扣0.5分;
2.本項增減分數,獨立于第四條考績平均總分數(85分)
第七條 申訴
幾個人對單位主管所評定的考績分數不服者,可簽呈遞總經理室,再呈報總經理;由總經理室裁定進行調查或維持原議。申訴日期期限于考績經管理部門通知個人后2日內進行申訴,逾限不予受理。
第八條要求
辦理考績的主管人員均應以客觀立場評議,不得徇私。凡經總經理室審查出有違反公司的規定者,該主管記一次小過,呈總經理核備。
第九條 附則
1.各員工、職員的考績,經總經理復核后,若有批駁者,由總經理室人員回到該考核的主管,重新審慎評核考績分數,再呈批示;
2.固定年終獎金數額,由總經理依年度經營狀況做裁決;
3.本辦法呈交總經理核實后,自發布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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