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職工返聘規定 篇一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公司返聘人員管理,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中的返聘人員指已辦理正式退休手續,但因公司生產經營需要返聘,并與公司或公司所屬單位(部門)受公司委托代表公司簽訂了返聘協議的退休人員。
第三條返聘退休人員必須經公司審核批準。未經公司審批同意,各單位(部門)不得返聘退休人員。
第二章返聘原則
第四條工作確實需要。
第五條雙向選擇、協商一致。
第六條返聘人員所從事的崗位必須是目前公司緊缺、關鍵或特殊的崗位。一般崗位原則上不返聘退休人員。
第三章返聘人員條件
第七條遵紀守法,無不良和違法記錄,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第八條具有較高的崗位工作技能和水平,能熟練完成擬聘崗位工作。
第九條身體健康、能堅持全日正常工作。返聘人員上崗前必須提供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最近一個月內身體檢查健康或正常的證明。
第十條女性年齡不超過58歲,男性年齡不超過63歲。
第十一條從事特種作業崗位的返聘人員須持有效的特種作業操作證。
第四章返聘程序
第十二條由需要聘用退休人員的單位(部門)在和擬返聘人員協商達成返聘意向后,向公司辦公室提出書面返聘申請,說明返聘的理由和期限。
第十三條公司辦公室審核需要聘用退休人員的單位(部門)的書面返聘申請,審驗擬返聘人員的退休證、體檢結果、特種作業操作證原件(擬聘崗位為特殊工種者)是否真實有效,審核無誤后,簽署返聘意見,報公司總經理辦公會批準。
第十四條公司或公司委托公司所屬單位(部門)和經公司審批同意返聘的人員簽訂返聘協議。返聘人員須與公司或由公司所屬單位(部門)受公司委托代表公司簽訂《返聘協議書》后方可上崗,
第十五條返聘人員聘用期滿后,雙方續簽返聘協議的,按以上程序辦理;如聘用期滿一方確定不再續簽返聘協議,應提前15天通知對方。
第五章返聘期限
第十六條返聘人員實行一年一聘,每次聘用期不超過一年。返聘期滿,因工作需要可續聘。
第六章返聘人員職責
第十七條自覺遵紀守法,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
第十八條嚴格遵守勞動紀律,服從公司管理,服從公司工作安排和指揮,履行崗位職責,按時按質按量完成本崗位的工作任務和臨時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務。返聘人員因工作失職給公司造成損失的,負責賠償所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十九條履行傳、幫、帶職責,向聘用公司單位(部門)安排跟班學習的人員傳授崗位工作技能和專業知識,為公司培養合格的后備人才。
第二十條返聘協議解除、終止后,返聘人員和公司辦理工作交接手續,按公司或公司聘用單位(部門)要求辦清工作交接手續。
第七章返聘人員的待遇
第二十一條工資待遇
(一)退休前在公司擔任中層以上管理職務或返聘后擔任中層以上管理職務的返聘人員按核定的崗位工資系數按月考核計發工資;其他返聘人員實行計時工資,按雙方商定的固定工資數額按月考核計發工資。在公休日、節假日期間如因工作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甲方安排乙方補休;不能補休的,加班工資待遇比照甲方正式員工的加班工資待遇。
(二)返聘人員的年終獎由公司按年度崗位工作考核結果計發。
(三)返聘人員除享受上述工資待遇外,不再享受公司其他工資、獎金、補貼。
第二十二條社會保險、醫療待遇
(一)因返聘人員已辦理退休手續,享受相應的退休待遇和社會保險待遇,公司不承擔返聘人員的養老保險金、工傷保險金、醫療保險金、生育保險金、失業保險金及住房公積金。
(二)因返聘人員已辦理退休手續,享受相應的醫療保險待遇,返聘期間如乙方患病的,醫療費用由其自行承擔。
(三)返聘協議簽訂后第一個月,公司為返聘人員每人購買一份人身意外傷害險,一年一保。若返聘人員在工作期間發生傷害(包括工作原因和其他原因),應當按照其投保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主張權利。醫療等費用超出人身意外傷害險保險額度部分由返聘人員自行承擔。
(四)因返聘人員已辦理退休手續,享受相應的退休待遇和社會保險待遇,返聘人員在返聘期間死亡的,公司不承擔責任和費用。
第二十三條返聘人員的福利待遇
返聘人員的福利待遇除本規定指明不能享受的待遇外,其他福利待遇參照公司正式員工待遇實行。
第二十四條返聘人員的休息、休假待遇
(一)返聘人員按公司安排的作息時間上下班,除享受公休日、節假日外,不再享受帶薪年休假、探親假等其他各種休假。
(二)返聘人員請事假、病假須向公司提交書面申請報公司辦公室核準。事假期間按請假天數扣發相應的’工資。病假期間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發工資。
第八章返聘協議的解除
第二十五條在聘用期間經公司考察認定不符合崗位要求的;
第二十六返返聘協議雙方協商一致的。
第二十七條返聘協議期滿,一方不再續簽,協議自然解除。
第二十八條返聘人員在返聘期間違法亂紀而受到政府執法部門處理的。
第二十九條返聘人員在返聘期間嚴重違反公司勞動(工作)紀律或規章制度或因個人責任給公司造成5000元以上經濟損失的。
第三十條乙方因患病或負傷等身體健康原因不能勝任工作的。
第三十一條乙方因事20天以上或者因病請假1個月以上的。
第九章附則
第三十二條本規定自下文之日起實行。
第三十三條本規定由公司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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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退休人員與企業建立用工關系為勞務關系
我國法定退休年國家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男工人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依據我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又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以下稱《解釋(三)》)第七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其招用的已經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領取退休金的人員發生用工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務關系處理。”可見,退休員工與企業建立用工關系的為勞務關系,不再受勞動法律的調整和規范,不需要提供社會保險、加班工資、經濟補償金、休假制度等基于勞動關系才產生的待遇。顯然,企業所承載的負擔和壓力要輕于勞動關系。
但這并不意味著企業與退休人員建立用工關系沒有法律風險,若企業疏于管理和預案設計的話,也會給企業帶來很多潛在問題。比如,商業秘密保護事項、工傷事項等。
二、企業合理管理退休人員,防范法律風險
在實踐中,管理退休人員是一件相對復雜的工作,特別是退休人員的甄別、建立聘用關系、退休人員的管理、薪酬待遇設計及雙方權利義務關系終結等事項,企業尤其應當予以重視。企業應當做好以下幾個方面工作:
(一)退休人員的聘用。企業在有意聘用退休人員時,在招聘環節應注意審查相關證明,如退休證明、身份證信息等。防止非退休人員被錯誤認定為勞務關系主體,導致此后的法律風險。
(二)與退休人員簽訂書面的協議。由于退休人員與企業建立用工關系為勞務關系,雙方不再受勞動法律的調整和規范,雙方的關系受民事合同的約束。雙方可以通過聘用合同靈活約定雙方的權利義務。聘用合同主要對以下事項進行約定:薪資待遇、解除和終止合同情形、商業秘密的要求與保密協議的訂立、違約金和經濟補償金、福利待遇等事項。
(三)對意外情形事先做好預防方案和應對策略。如工傷、商業秘密保護事項等,企業和退休人員可以通過事先在合同中約定的方式進行預防性處理。一旦此種問題發生,首先可以優先適用雙方合同約定。
(四)購買商業保險做補充。對于返聘退休人員的企業,商業保險無疑是一種較好的風險規避渠道。不僅可以拉近企業與返聘員工之間的距離,體現各公司以人為本的理念,更可以在返聘員工受到意外傷害時,將高額的醫療費用可以轉嫁給商業保險公司,為公司和員工提供最直接的保障,進而降低企業在聘用離退休員工時的用工成本和法律風險。
退休返聘申請書 篇二
尊敬的領導:
您好!
我叫xxx,我申請返聘到機械與汽車工程學院學生工作辦公室工作!為期兩年的“雙肩挑”工作即將結束,為了能更好的服務同學,鍛煉自我,我特申請返聘。為了能讓您更加的了解我兩年來的工作,我作以下小結:
一、思想品德方面
在工作和學習中認真學習建設具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認真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學習和貫徹黨和國家制定的各項方針、政策。在全校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的活動中,自己能夠以積極的態度認真參加了機關黨委組織的各項活動,并在領導的指導和支持下,組織全校全體學生參加了“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謳歌新中國光輝歷程”為主題的演講、征文比賽,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按照科學發展觀思想對照,檢查了自己的工作并寫出了學習心得。特別是認真學習了黨的精神和科學發展觀,讓我深深地明白,做為一名黨員,進一步明確了我們黨的下一步工作目標和任務,很有收獲,同時,進一步堅定了共產主義信念。
二、業務知識和工作能力
自己在學工部思想教育辦公室工作崗位上已工作了2年,經過不斷學習、不斷積累,具備了比較豐富的工作經驗,能夠比較從容地處理日常工作中出現的各類問題,在組織管理能力、綜合分析能力、協調辦事能力和文字言語表達能力等方面,經過鍛煉都有了較大的提高,保證了本崗位各項工作的正常運行。
主要負責的工作如下:
1、加強學生黨建工作,積極培養學生黨員
在領導的支持和指導下,負責學校黨校工作。主要包括入黨積極分子和預備黨員的培養。在每期黨校開學后,黨校向全校招收入黨積極分子和預備黨員進行集中教學、參加實踐活動、組織所有入黨小積極分子進行閉卷考試、考核,并準予考核合格學員結業。
2、加強對學生進行入學教育、適應教育、思想政治教育、形式與政策教育。
在每屆新生入校后,針對新生不熟悉大學生活環境、學習環境和學習方法,開展了解學校學院的歷史、專業方向、校區環境的教育和優秀大學生進行交流的報告會;針對低年級的學生,在學生的學習、生活、管理、心理等方面,以講座的形式對全校學生進行適應教育;為了讓學生積極了解當前國際國內的形式,加強對全校學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形式與政策教育,組織全校學生參加形式與政策報告會;組織全校學生學習當前黨的最新理論成果,比如在領導的支持下,組織全體學生黨員和全體學生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等等。
3、健全學生信息工作,掌握學生思想動態
在全校學生寒暑假返校后,組織全體信息員,針對假期的熱點、敏感問題,及時了解全校學生的思想動態和行為動態,并做好總結工作,及時上報學校領導;組織全體學生信息員對學生的學習、生活、心理等方面情況進行了解,掌握全體學生的思想動態和行為動態;針對突發事件(比如家樂福事件等等),組織全體信息員,了解學生針對這些事件的反應;不斷地對學生信息員隊伍進行社團化建設,對學生信息員進行業務培養等等。
4、管理新區綜合樓多功能廳的日常工作
主要包括:不斷完善新區多功能廳管理制度;規范化借用新區多功能廳;維護和管理新區多功能廳的設施等等;
5、協助組織學生對新校區學生進行早操、晚自習、早歸、課堂等的檢查,督促學生進行學習;
6、完成部門的’其它工作,并協助其它部門科室的工作。
兩年來,本人能敬業愛崗、積極地開展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績,但也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主要表現在:第一,由于剛剛參加工作,許多工作我都是邊干邊摸索,以致工作起來不能游刃有余,工作效率有待進一步提高;第二,有些工作還不夠過細致,一些工作協調的不是十分到位;第三,自己的理論水平有待提高。
尊敬的領導,以上就是我工作兩年來的一點小結。希望對您了解我有所幫助。今天我鄭重地遞上返聘申請,是我人生歷程中重要的一件事。若領導在嚴格審查后能予以批準,我將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嚴格要求自己,全心全意為同學們服務,為學校的發展貢獻自己的一份力量。當然,我會保證好好完成自己的學業,正確處理好學習與工作的關系。
此致
敬禮!
申請人:xxx
20XX年7月5日
退休職工返聘規定 篇三
《勞動部關于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通知》第十二條
已辦理廠內離崗休養或退養手續的原固定工,用人單位應當與其簽訂勞動合同,明確權利義務關系,其離崗休養或退養的有關文件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
第十三條
已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離退休人員被再次聘用時,用人單位應與其簽訂書面協議,明確聘用期內的工作內容、報酬、醫療、勞動待遇等權利和義務。
退休職工返聘規定 篇四
1、已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離退休人員被再次聘用時,用人單位應與其簽訂書面協議,明確聘用期內的工作內容、報酬、醫療、勞保待遇等權利和義務;
2、用人單位與其招用的已經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領取退休金的人員發生用工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務關系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并具備以下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二)工作內容;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四)勞動報酬;
(五)勞動紀律;
(六)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
(七)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當事人可以協商約定其他內容。
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勞動合同。
相關資料
1、《關于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通知》規定,已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離退休人員被再次聘用時,用人單位應與其簽訂書面協議,明確聘用期內的工作內容、報酬、醫療、勞保待遇等權利和義務。
2、勞動部辦公廳對《關于實行勞動合同制若干問題的請示》的復函
關于離退休人員的再次聘用問題。各地應采取適當的調控措施,優先解決適齡勞動者的就業和再就業問題。對被再次聘用的已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離退休人員,根據勞動部《關于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通知》第13條的規定,其聘用協議可以明確工作內容、報酬、醫療、勞動保護待遇等權利、義務。離退休人員與用人單位應當按照聘用協議的約定履行義務,聘用協議約定提前解除書面協議的,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未約定的,應當協商解決。離退休人員聘用協議的解除不能依據《勞動法》第28條執行。離退休人員與用人單位發生爭議,如果屬于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案范圍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應予受理。
雙方自行協議工作內容、報酬、醫療、勞動保護待遇等權利、義務。對于社保、住房公積金等,可以補貼也可以不補貼,根據企業情況自己決定,返聘人員貢獻大,企業離不開就協商補貼一些,返聘人員可有可無,當初返聘協議沒有這些補貼內容的,也可以拒絕補貼。
3、《勞動合同法》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二項的規定,勞動者開始享受養老保險待遇(即辦理退休),勞動合同終止。因此勞動者退休后被用人單位返聘,雙方形成的關系,不是勞動關系,不受〈勞動合同法〉調整。雙方的權利、義務由雙方協商一致約定。
退休返聘申請書 篇五
尊敬的領導:
您好!
我是本公司職工xxx,性別x,現年xx周歲,于xxxx年x月份退休。在公司xxxx工作,在崗期間工作認真負責,兢兢業業。現雖已達到退休年齡,但身體狀況良好,完全能勝任現有工作崗位,相信能用多年積累的工作經驗來發揮余熱,為企業創造價值。
特申請單位領導允許我繼續在崗工作。以批準為盼!
申請人:xxx
xxx年xx月xx日
退休返聘申請書 篇六
行政人事部:
我院原電工班長XXX,于xxxx年退休。xxxx年因1號病房樓建設需要由基建辦聘請為技術員,配合20xx年x月x日病房樓搬遷投入使用。
在維保期過后有著大量的水電維修任務,XXX對于該樓的相關設施系統及急診大樓的水泵系統業務較為熟悉,擬建議將其返聘保障保衛部,主要負責1號病房樓的保障修繕及急診大樓的水泵系統的維護。
妥否,請批示!
保障保衛部
20xx年x月x日
退休返聘管理制度 篇七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勞動用工管理,規范返聘人員管理程序,根據國家有關政策,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股份公司本部及各子公司。
第三條 本規定所稱返聘人員,是指離開原工作崗位,已按國家規定辦理了正式退休手續,但因生產工作急需,在一定期限內暫時由公司聘用的人員。
第四條 各單位返聘人員工作應堅持“一事一聘”的原則。用人單位屬以下情況之一方可提出返聘申請:
一、臨時性、階段性工作難題、技術攻關等所需人員無法在集團范圍內調劑解決的;
二、各單位業務工作的開展需要專業人員進行指導的;
三、辦理內部退養手續人員原則上不予返聘。
第二章 返聘條件和程序
第五條 返聘人員必須符合如下條件:
一、身體健康,經指定的縣級及以上醫院檢查,符合工作要求;
二、被聘人員年齡:原則上男不得超過65周歲,女不得超過60周歲;
三、從事特殊工種工作的,需持有特殊工種操作證。
第六條 聘用審批程序
一、各子公司因生產、工作急需,計劃使用返聘人員時,原則上應提前十五個工作日向股份公司人力資源部出具書面申請,并填報《返聘審批表》。人力資源部負責統一組織符合返聘條件的人員進行應聘,在十五個工作日內確定出聘用人選、聘用期限、聘用待遇等事項,并將最終結果反饋到各子公司。各子公司根據審批結果與應聘人員簽訂《返聘協議》。
二、股份公司本部各職能部門需使用返聘人員時,由用人部門出具書面申請,并填寫《返聘審批表》報人力資源部進行審批,《返聘協議》由人力資源部與聘用人員簽訂。
第三章 聘用期限及薪酬、協議管理
第七條 返聘人員的聘用期限,分為有固定期限及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兩種形式,有固定期限的聘期最長不超過一年,具體時間長短由公司人力資源部根據工作量核定。
返聘人員聘用期滿或工作任務完結后,各用人單位應及時辦理終止手續,未經人力資源部審核批準,均不得繼續聘用。確因工作需要,應繼續使用時,各用人單位須重新填寫《返聘審批表》,由人力資源審核批準后,方可使用。
第八條 返聘人員在聘期內勞動報酬支付標準,由人力資源部根據聘用人員所從事的工作性質、工作內容、工作量進行核定,原則上不高于集團(股份)公司范圍內同類人員工資收入水平。返聘人員勞動報酬的。支付由用人單位負責,在勞務費用中列支。用人單位根據返聘人員出勤和工作完成情況進行考核后按月發放,不承擔返聘人員的各項保險、住房公積金。返聘人員不享受公司各項福利待遇。用人單位在每月20日前向人力資源部書面報告返聘人員薪酬情況。
第九條 各用人單位為返聘人員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若發生工傷事故參照《工傷保險條例》處理。
第十條 返聘人員在聘期內應自覺遵守所在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用人單位的管理,履行工作職責,做好本職工作。
第十一條 在《返聘協議》規定的聘用期內,一方因故需提前解除《返聘協議》而雙方未能協商一致時,由用人單位單方解除的,用人單位須在協議解除后向聘用人員多支付一個月的勞動報酬作為提前解除協議的補償;由聘用人員單方解除的,聘用人員應向使用單位支付一個月本人勞動報酬的補償費用。
第四章 附則
第十二條 本規定解釋權歸股份公司人力資源部。
第十三條 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退休返聘申請書 篇八
人事組織部:
xxx目前系海港39號船長,該于20xx年2月退休。
xxx是國內首批能熟練操作全回轉拖輪的技術能手,長期任拖輪船長,他不僅管理有方法且效果好,更為主要的是他業務能力強、操作技術一流,港內作業無論什么區域、天氣、潮流變化多端、被拖大輪無論噸位大小、形狀不一他均能安全完成,解決了港內很多復雜拖帶作業。在操船業務中他的技術精湛,在公司屈指可數。執行港外作業從南到北熟悉外港情況。
從綁扎到拖帶熟悉全過程,多次安全完成公司下達的各項重要任務。為公司開拓外港業務做出較大貢獻,多次送船去湛江、廣州等地,受到船東一致好評。由于工作需要借調至大連、洋口等地作業,為對方船公司積極工作,做好優質服務,受到對方好評。同時多年來他為公司培養了一大批的拖輪駕駛和技術骨干。并多次被評為公司的先進個人和明星員工。
鑒于xxx有很強的業務能力,考慮到公司開拓業務和培養新人的需要以及xxx的身體狀況和本人的要求,我部研究決定繼續聘用xxx。
妥否請批示。
申請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退休返聘管理制度 篇九
1 適用范圍
1.1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聘用已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人員的管理。
2 職責
2.1 人力資源部職責
2.1.1 審核部門提出的返聘需求。
2.1.2 負責《返聘協議》的簽訂、續訂、解除或終止的管理。
2.2 各部門職責
2.2.1 依據工作、生產需要,提出返聘需求。
2.2.2
2.2.3 代表公司與返聘人員簽訂《返聘協議》。 負責返聘人員工作的日常考核。
3 管理內容
3.1 返聘情形
3.1.1 因在某個項目或其他工作中承擔的任務未完成且公司內沒有能夠承擔該項工作的人員時,可以返聘。
3.1.2 因公司內某項技術或工作,目前的人員不具備或未達到承擔該項工作的能力時,可以返聘。
3.1.3 因公司開發某個新項目或技術,承擔該項目的人員因經驗、技術缺乏需要指導時,可以返聘。
3.1.4 其他經公司領導審批的返聘情形。
3.2 返聘工作要求
3.2.1 部門提出返聘需求時,應以發展本部門生產和經營、提高管理水平、推廣應用新技術和開發新產品、加強年輕人才培養、提高經濟效益為目標。
3.2.2 返聘工作由人力資源部歸口管理,各部門的返聘工作應經人力資源部備案。
3.2.3 返聘年限
3.2.3.1 返聘協議期限應控制在1年以內,期滿后有需要可續簽。
3.2.3.2 返聘總年限不得超過5年。
3.3 返聘人員條件
3.3.1 返聘的人員必須在是在技術、管理方面有專長,在原崗位上應是骨干人才。
3.3.2 返聘人員年齡,男性不超過65周歲,女性不超過60周歲,如有特殊原因,經總經理批準,年齡可放寬到70周歲。
3.3.3 返聘的人員必須身體健康,無殘疾,無心臟病、高血壓等急性病,能夠完成部門交辦的任務。
3.3.4 返聘的’重點是在一線從事生產工作的高級技工和掌握重要技術或管理技能的高級職稱人員,對其他人員的返聘嚴格控制。
3.4 返聘人員待遇
3.4.1 返聘人員待遇按其承擔的工作職責及技術水平確定。
3.4.1.1 工程技術崗位:原崗位工資+技能工資+返聘津貼(研高500元/月,副高300元/月,中級200元/月)
3.4.1.2 工人技術崗位:基本工資(高級技師800元/月,技師700元/月,高級工500元/月)+工時獎金
3.4.1.3 管理崗位:控制在800—1500元/月。
3.4.1.4 掌握公司急需技術的人員及外聘高級技術專家待遇可協商辦理。
3.4.2 返聘人員不參加部門獎金及績效的分配。作出特殊貢獻者,可由部門申報總經理辦公會批準根據制度給予專項獎勵。(特殊貢獻指:有重大的技術發明或對項目做出重大貢獻并產生較大經濟效益的;提出重大的工藝改進并取得成效的`;對管理改進做出重大貢獻的。)
3.4.3 公司提供返聘人員必要的勞防用品,按其協議期限購買人身保險。
3.5 管理程序
3.5.1 各部門需要返聘退休人員,應提前1個月向人力資源部提出申請,并填寫《返聘人員申請表》,交由總經理辦公會審批。
3.5.2
3.5.3 總經理辦公會批準后,人力資源部通知部門與返聘人員簽訂《返聘協議》。 聘期內因聘用人員情況發生變化,需要提前解除聘約的,各部門應及時書面通知人力資源部,辦理解聘手續。
3.5.4 《返聘協議》到期前1個月,人力資源部應通知部門,部門作出續簽或終止的決定。
3.5.5 如需續簽,應以書面報告的形式報批,聘用總年限在3年及以下的報公司分管領導審批,聘用總年限在3年以上5年以下的報總經理辦公會審批。續簽應重新簽訂返聘協議。
3.5.6 如不續簽,部門應提前15天通知返聘人員辦理工作交接并通知人力資源部辦理離職手續。
退休返聘管理制度 篇十
1.0目的
規范公司退休和返聘管理,使公司退休和返聘管理符合國家相關規定,維護用工雙方權益,杜絕或減少因退休和返聘管理不當造成的負面影響和權益損失,特制定本管理規定。
2.0適用范圍
本管理規定適用于深圳市常興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退休返聘管理。
3.0職責
3.1人力資源中心:負責按國家相關規定實施員工退休管理;負責退休返聘人員的資格審核、風險評估、協議簽訂、備案公正、糾紛處理等。
3.2用人部門:負責本部門退休返聘人員的申請、面試、試用、考核、風險評估等工作。
3.3總經理:負責退休返聘人員再用的最終審批。
4.0定義
4.1退休: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勞動者因年老(男60周歲,女55周歲)或因工、因病致殘,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而退出工作崗位。
4.2提前退休:指從事國家規定的工種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滿10年而提前退出工作崗位。
4.3返聘:指離退休人員的再次聘用,重新返回工作崗位。
5.0管理規定
5.1退休
5.1.1凡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員工(男60周歲,女55周歲),由人力資源中心根據國家相關規定為員工辦理退休手續,終止勞動合同,注銷員工檔案。
5.1.2因其它原因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而退出工作崗位的員工,由人力資源中心根據國家相關規定為員工辦理離休手續,終止勞動合同,注銷員工檔案。
5.1.3符合國家規定提前退休的員工,由人力資源中心根據國家相關規定為員工辦理離休手續,終止勞動合同,并注銷員工檔案。
5.1.4員工辦理離退休手續如需向國家勞動管理部門申報和備案的,由人力資源中心攜帶員工離退休資料到國家相關勞動管理部門辦理離退休人員的申報和備案手續,退休員工開始享受養老保險待遇。
5.2返聘
5.2.1離退休人員被再次聘用時,人力資源中心應與其簽訂書面返聘協議,明確聘用期內的工作內容、報酬、醫療保險、勞動保護待遇、工作期限、解約條件(可提前解約)等權利和義務。
5.2.2離退休人員被公司返聘后,其與公司形成的關系,不屬于國家法定勞動關系,不受國家相關勞動合同法調整,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由雙方協商一致約定。
5.2.3離退休人員受聘工作期間,因工作發生職業傷害的,由人力資源中心同離退休人員協商處理,發生爭議的,可通過民事訴訟程序處理。
5.2.4離退休人員與公司發生其它爭議的,如果屬于國家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范圍的,由國家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處理。
5.2.5人力資源中心監督審查離退休人員是否按照聘用協議的約定履行義務。
6.0返聘程序
6.1返聘申請
6.1.1凡符合人力資源中心招聘要求和條件的離退休人員,可根據《員工招聘作業流程》相關規定向人力資源中心提出應聘申請。
6.1.2人力資源中心根據公司人力資源需求、人才補充難易度、公司整體運營的平穩性和連續性、特殊人才和特殊崗位的用工需求等實際情況,可向總經理就離退休人員提出返聘申請并征求用人部門意見。
6.1.3用人部門根據本部門人力資源配置的。實際需求,可向人力資源中心就離退休人員提出返聘申請。
6.2返聘審核
6.2.1返聘審核的內容除包含常規應聘審核的項目外,重點審核離退休人員退休的合法性、健康狀況、病史、崗位工作對其健康明顯或潛在的影響和風險、其對崗位工作壓力的承受性和環境適應性等,以充分評估退休返聘人員可能和潛在的用工風險(職業健康及法律風險等)。
6.2.2退休返聘人員應向人力資源中心提供真實的個人信息資料,若因個人信息資料虛假或隱瞞,經查證屬實,因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退休返聘人員承擔(可在返聘協議里約定)。
6.2.3人力資源中心和用人部門根據《員工應聘作業流程》相關規定對退休返聘人員進行招聘、甄選、錄用、試用、轉正、考核等工作,并共同承擔因審核不力出現的用工糾紛責任。
6.2.4退休返聘人員經人力資源中心和用人部門審核通過,報總經理審批后生效。
6.2.5若退休返聘人員需報國家勞動管理部門審核備案的,由人力資源中心在退休返聘人員正式聘用上崗之前報國家勞動管理部門審核備案;需要辦理公正手續的,由人力資源中心在退休返聘人員正式聘用上崗之前到相關公正機構辦理公正手續。
6.2.6人力資源中心和用人部門每三個月對退休返聘人員進行一次用工風險評估,經評估合格后方可繼續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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