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協議書 篇一
甲方(用人單位): 地 址: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乙 方(勞動者): 性 別: 住 所: 年 齡: 文 化 程 度: 身 份 證 號 碼: 家 庭 住 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的合同法》和國家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類型為 期限勞動合同(填“有固定/無固定”中一項)。
本合同期限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其中試用期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到任務完成時止,并以 為工作任務完成的標志。
合同期限屆滿即行終止。如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延續,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工作地點:______ 。
第三條 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以及乙方的工作能力,在征得乙方同意后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應按照甲方的崗位職責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工作制度(填“標準工時/綜合計算工時/不定時”中一項)。
執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乙方每日工作不超過八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在綜合計算周期內的實際工作時間(法定節日除外)不應超過計算周期內的法定標準工作時間,超過的部分按延長工作時間處理。對從事第三級以上(含三級)體力勞動強度工作的員工,每日連續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十一小時,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可以實行不定時工時制。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加班報酬按:延長工作時間,支付不低于工資的150%的報酬;休息日加班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200%的報酬;法定休假日加班工作,支付不低于工資的300%的報酬。
實行不定時工時制的勞動者,不執行上述規定。
四、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六條 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標準的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和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建立、健全符合安全衛生的操作規程,保障乙方安全與健康。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勞動者,甲方應當定期組織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甲方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為未成年工和在孕期、產期、哺乳期間的女職工提供勞動保護。
五、勞動報酬
第七條 乙方執行標準工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甲方每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______ 元。試用期間的月工資______ 元。
乙方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甲方每月______ 日前支付乙方的工資按______ 執行。
第八條 乙方在法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不低于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九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當地社會保險機構的有關規定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用,繳費個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所在單位從其本人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十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和醫療待遇按照國家、省、市有關規定或甲方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制訂的規章制度執行。
七、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第十二條 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應當公示,或者告知乙方,乙方應嚴格遵守。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
第十三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
第十四條 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五條 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九、勞動合同的解除
第十六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七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 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 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十九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以及重大技術革新、轉產、經營方式調整、訂立勞動合同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需要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5、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一條 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四方解除本合同:
1、 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2、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 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4、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人身安全和身體健康的。
5、 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6、以欺詐、脅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十、勞動合同的終止
第二十三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 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 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 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 甲方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 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 甲乙雙方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作以下約定:任何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二十五條 甲方采取了保密措施保護的商業秘密,乙方負有保密義務;有競業限制條款約定的,甲方應當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后,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支付乙方一定數額的補償費;勞動合同依法解除或終止時,乙方應當歸還甲方的保密資料。
雙方約定:
十二、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六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當事人一方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在法定期限內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其他約定事項
第二十七條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增加以下內容:涉及乙方薪資所得應納個人所得稅的,由乙方自行繳納,甲方保留代扣代繳的權利。
十四、附則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簽訂補充合同、專項協議。無特別約定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市有關規定不一致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本合同涂改或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甲 方 (公章) : 乙 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
授權委托人(簽字):
簽訂日期: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 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為 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自20XX年XX月XX日起至 _20XX年XX月XX日止,共計XX個月。
第二條 本合同試用期自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 第三條 若乙方開始工作時間與約定時間不一致,以實際到崗之日為合同起始時間建立勞動關系。
二、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 崗位工作,乙方的工作地點為甲方的經營場所。
第五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根據公司業務需要及乙方的技能、工作業績等,在與乙方充分協商的基礎上,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六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工作內容時,不再與乙方另外簽訂勞動合同,只需在原訂合同上進行相應的變更說明;乙方應履行新任崗位工作職責、工作內容和相關協議,待原訂合同期滿后,再按照新任崗位、工作地點簽訂合同。
三、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方依法制定員工工時、休息和休假制度;乙方須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工時、休息和休假制度,并按照規定上下班。
第八條 乙方依法享有的婚喪假、女職工產假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規章制度執行。
第九條 甲方因項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節假日加班加點的,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統一安排;加班費用在項目提成里支付。
第十條 乙方加班不能自行決定,須經上級安排或者按照程序報上級批準,否則不視為加班。
四、 勞動報酬
第十一條 甲方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按勞分配的原則,結合本公司實際和 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乙方的工資水平。
第十二條 乙方月工資標準為 元,試用期滿后的工資標準按甲方依法制定的薪酬管理辦法執行,但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政府公布的當年度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三條 甲方有權根據其生產經營狀況、乙方工作崗位的變更和依法制定的薪酬管理辦法等公司制度調整乙方的工資待遇。
第十四條 甲方于每月 日以貨幣形式,按照公司規定的月工資標準足額 向乙方支付工資,如遇節假日則提前一天或延至節日假滿;每月 日以貨幣形式向乙方足額支付月實發獎金(即銷售提成)
第十五條 乙方如果對甲方發放的工資表示異議,則應在工資結清之日起10日內向甲方書面提出,超過時間則視為無異議。
五、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應執行國家有關社會保險和福利的規定。
第十七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和醫療待遇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 相關制度執行。
第十八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及本省有關規定執行。
六、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九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標準的工作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 護用品,切實保護乙方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第二十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思想政治、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 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和本公司規程。
第二十一條 如乙方在工作過程中產生職業危害病,甲方則按《職業病防治法》等 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相關權益。
七、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在本勞動合同的有效期內,可以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 原則,依法變更勞動合同部分條款。
第二十三條 訂立勞動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發生變化導致本合同內容發生變化時,可以對本合同相關內容進行變更。
第二十四條 訂立本合同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 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五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六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勞動合同:
1. 乙方被查實在應聘時向甲方提供的個人資料是虛假的,包括但不限于:離職證明、身份證明、戶籍證明、學歷證明、體檢證明、過去工作經歷、家庭成員和主要社會關系等資料;
2. 嚴重違反本合同或甲方的規章制度;
3.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條 甲乙雙方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制定 的相關制度執行。
第二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自行終止:
1. 合同期滿且雙方不能就勞動合同續簽達成一致的;
2. 甲方經營的狀況不佳或已經破產關閉;
3. 乙方應征入伍或者履行國家規定的其他法定義務的;
4.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期滿前,甲乙雙方應按照有關規定就合同續訂或者終止事宜表 明自己的意見,并辦理相關書面手續。
八、 雙方協商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三十條 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者(亦包括無工作 上需要的甲方雇員)乙方違反保密義務則視為嚴重違反本合同,如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全額追索。此保密義務在合同終止或期滿后任何時間對乙方仍有約束力。
第三十一條 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九、 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三十二條 乙方未提前30天向甲方提出辭職或有其他擅自離職情形的,甲方將 在乙方辦理交接工作后支付乙方的當月工資和辦理相關的離職手續;由此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三十三條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約定,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 的,應根據實際造成的損失依法給對方予以賠償。
第三十四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均有權依法從乙方的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等(包括但不限于此)中做相應的扣除,不夠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權就剩余部分向乙方追償:
1.依照法律法規約定和合同約定乙方應承擔的賠償責任;
2. 違反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
3. 工作失誤給甲方造成了經濟損失;
4. 應向甲方支付的其它任何款項;
十、 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五條 在簽訂本合同之時,乙方須保證自己已不存在其他的勞動關系。如果由于乙方未與原工作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而引起的糾紛,視為乙方嚴重違反本合同,甲方有權與其立刻解除勞動關系。全部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對此不負任何法律責任,乙方還必須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任何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此對外承擔的損失、招聘費、培訓費等)
第三十六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發生勞動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 的,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可以向相關部門提請仲裁。
十一、 其他規定
第三十七條 乙方在此確認已充分知悉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員工手 冊、獎懲辦法、勞動合同管理辦法等),確認這些規章制度以及以后修訂的規章制度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對乙方有約束力。
第三十八條 如果乙方的通訊地址發生變更,乙方應即時書面通知甲方,否則甲 方按照本合同中所列的通訊地址給乙方郵寄的文件,視為已送達。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及地方法律法規及甲方的規章制度執行。第四十條 簽訂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修改、廢止的,依法執行新的法律、法規。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自 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
甲方代表人(委托人)
地址:
乙方:
性別:
身份證號碼:
通訊地址:
日期:
日期:
勞動合同書模板電子版 篇三
甲方:
乙方:
一、合同期限
從20__年_月__日起至20__年_月__日止,含試用期30天,本合同期滿,雙方未正式書面簽約,則雙方勞動關系自然終止和解除。
二、工作內容
1、甲方因工作需要,聘請乙方為甲方員工,根據情況變化,甲方有權調整乙方職務或工種。
2、乙方應履行甲方制度的崗位職責和流程要求,按時完成本職工作;執行甲方的指示、命令和隨時分配的工作任務,達到甲方崗位職責要求。
三、勞動報酬及福利待遇
1、乙方按照甲方確定的工資分配方式和工資水平領取勞動報酬,其基本工資不低于當地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資標準。
2、每月20日前為甲方發放員工上月工資的日期,甲方不得無故克扣或拖欠。
四、勞動紀律
1、甲方根據經營需要建立和完善規章制度,制定崗位職責,公之于眾。
2、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遵守生產工藝流程、操作規范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管理技能。
五、勞動合同的變更、續訂、解除及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或雙方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終止。
2、甲方因調整生產、銷售管理任務和部門職能安排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可以變更和解除本合同。
3、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而不承擔任何經濟補償或違約責任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及公司公示的其他通知、公告;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
4)依法被追究刑事責任或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
5)《勞動法》和甲方《經營管理制度》規定其他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六、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乙方未按約定而提前解除勞動合同、自行離職或泄露甲方商業秘密、違反保密約定的一律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追究乙方法律責任并按勞動合同要求乙方承擔合同違約責任,若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乙方給甲方造成損失例如培訓費、福利費、商業秘密損失等,甲方有權繼續要求乙方賠償。
七、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1、甲方根據工作的實際情況,節假日期間需要正常生產經營的,乙方要服從甲方安排,同時可領取加班費。
2、實行定額工資的甲方員工的薪資由基本工資、加班工資和獎金三部分組成。
八、附則
1、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后生效,甲乙雙方各一份。
2、雙方因本合同發生爭議的,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當事人可向當地基層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申請調解或仲裁,申請應自勞動爭議之日起60日內向仲裁機構提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勞動合同簡單電子版 篇四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崗位、合同期限
第一條甲方聘用乙方任職___電工___崗位,合同期限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
二、職業要求與工作紀律
第二條乙方應如實向甲方提供個人相關信息,自覺遵守甲方制定的工作紀律、執勤規范和各項規章制度。
第三條乙方的崗位職責是:對所負責范圍內的電器電路設備運行全面負責,檢修廠區范圍內電器電路系統,確保廠區電器系統設備安全運行,以及完成公司規章制度中規定的其他具體相關職責。
第四條乙方按照甲方規章制度和相關考勤規定上下班、休息休假。
三、勞動報酬
第五條雙方確定乙方實行月工資制(每日工作時間為9小時)。乙方每月工資為___元。
第六條甲方于次月30日前支付乙方工資。(押一個月工資作為保證金,即次月30日發放上月工資)。
四、保險福利待遇
第七條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十堰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按各自負擔比例繳納職工養老保險等費用。乙方應繳納部分由甲方直接從乙方工資中扣繳。(部分不愿購買保險員工的保險費用,甲方負擔部分包含在工資中,由乙方個人負責購買。)
第八條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后,《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九條擅自離廠或因乙方原因被甲方開除的,則甲方不予轉移乙方的《職工養老保險手冊》并扣除乙方一個月工資。
第十條甲方為乙方購買工傷保險的(費用由甲方承擔),如果乙方因個人原因在不滿一年內離廠的,則該員工工傷保險費用由乙方個人承擔,甲方有權直接從乙方工資中扣除。
五、勞動紀律
第十一條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二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合同。
六、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責任保證
第十三條如因乙方故意或者重大過失導致甲方發生經濟損失,則乙方必須盡責處理善后事宜,挽回相應經濟損失。甲方可以根據損失的。大小及乙方的態度進行相應的處罰。在本條事項未完全處理完畢之前,乙方不得擅自單方終止與甲方的勞動關系。原勞動合同期屆滿的,則相應順延到本條事項處理完畢。
七、其他事項
第十四條乙方違反甲方規章制度,對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五條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戶籍所在地址、現居住地址、聯系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以便于聯系。
第十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通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第十七條本合同不得涂改。
第十八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九條本合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即甲乙雙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簽訂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勞動協議書 篇五
甲方 ( 用人方 ) 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聯系電話:
乙方 ( 勞 動 者 ) 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以完成 工作(任務)為合同終止時間。
第二條:工作地點、工作內容和工作時間
1、工作地點:
2、工作內容:甲方招用乙方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3、工作時間:根據本工程施工特點,每天采用 兩 班人員輪班工作制,每班工作時間不超過 11小時。
第三條: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待遇
1、雙方約定的其他勞動報酬方式:
2、甲方繳納乙方施工期間的工程險
3、甲方應在每月 日前發放乙方上月工資,并由乙方簽字確認。
4、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后甲方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資。
5、甲乙雙方對工資支付的其它約定:
⑴甲方一時資金不能到位,經與乙方協商后可以推遲發放工資,但推遲時間最長不能超過合同規定時間后的90天。
第四條: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勞動紀律
1、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上崗前安全生產教育。
2、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3、乙方有權拒絕總承包≤www.baihuawen.cn≥單位或甲方管理人員的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
4、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和總承包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勞動紀律,不得擅自離職;
5、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嚴禁違章作業。
第五條: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1、乙方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在試用期內,乙方提前3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時,乙方可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⑴甲方未按照國家規定和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安全、衛生條件;
⑵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⑶甲方侮辱、體罰、毆打、非法搜查和拘禁乙方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⑴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康復后不能繼續從事本合同工作;
⑵勞動者不能勝任本合同工作;
⑶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導致勞動合同無法履行;
⑷出現法律規定允許裁減人員的情況。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可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⑴ 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⑵ 有打架斗毆、偷竊、賭博、擅自停工等嚴重違紀行為;
⑶ 嚴重失職或徇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⑷ 不服從甲方正當工作安排的;
⑸ 被勞動教養或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⑹ 嚴重違反總承包單位或甲方規章制度和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的。
5、合同期滿或雙方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本合同即行終止。
第六條:法律責任
1、因甲方原因解除勞動合同,甲方應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承擔相應責任。
2、乙方在履行勞動合同期間,因擅自離職或個人失職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雙方約定的其它內容
1、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⑴雙方約定以完成某一工作(任務)為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當工程后期出現工作量減少客觀上需要裁減人員情況時,甲方提前3日書面通知乙方,可以終止勞動合同。
第八條:勞動爭議處理
1、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應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九條:附則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2、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勞動合同 篇六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___________
性 別: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齡:_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簽 約 須 知
1、 簽約雙方應仔細閱讀本合同書,以明確各自的權利、義務。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應充分了解《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并應保證向對方提供的與勞動合同有關的各項信息真實、有效。
2、 勞動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與勞動者本人簽訂。
3、 本合同一律使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準確。合同中凡需雙方切商的,經協商一致后明確填寫在空格內;根據工作崗位和工作要求的不同,按規定程序報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后。,雙方可以選擇執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本合同一經簽訂,不得涂改。對勞動合同的效力有爭議,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人民法院確認。
4、 甲方招用乙方時,應查驗乙方提供未與其他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憑證后,方可與其簽訂勞動合同;乙方與原用人單位未解除勞動關系的,以及甲方聘用的退休人員,不能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有權了解乙方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乙方應當如實說明。
5、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6、 社會保險費按國家規定繳納,雙方不能協商約定。
7、 按照國家就業準入制度的規定,甲方招用技術復雜以及涉及到公民生命安全和消費者利益 工種的從業人員,必須從取得相應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中錄用。
8、 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甲方應當出其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書。
9、 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投資人,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甲方發生合并、分立,原勞動合同繼續有效,勞動合同由承繼其權利和義務的用人單位繼續履行。
10、甲方不得采取欺詐、脅迫等手段與勞動者簽訂違背其意愿的勞動合同。除約定服務期和 競業限制條款兩種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應由勞動者持有的合同文本,不得由用人單位代為保管。
11、甲乙雙方可以就保守甲方商業秘密與知識產權的內容和范圍、權利義務保密期限、違 約責任以及競業限制另行簽訂專項協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條款。
一、勞動合同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
2、無固定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法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______年
雙方約定的試用期自 __________年 __________月 __________日起至 __________年 __________月 __________日止。
合同期限屆滿即行終止。如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延續,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接受甲方安排崗位(工種)工作。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三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工作制度(填“標準工時/綜合計算工時/不定時”中一項)。
執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乙方每日工作不超過八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在綜合計算周期內的實際工作時間(法定節日除外)不應超過計算周期內的法定標準工作時間,超過的部分按延長工作時間處理。甲方應按延長工作時間的規定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對從事第三級以上(含三級)體力勞動強度工作的員工,每日連續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十一小時,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可以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第四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有國家規定以及本單位安排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
四、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五條 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當地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建立健全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
第六條 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甲方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為未成年工和在孕期、產期、哺乳期間的女職工提供勞動保護。
第七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八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 雙方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資形式:
1、實行月(周、日、小時)工資制。乙方月(周、日、小時)工資為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元。
2、實行計件工資制。計件單價為元。
3、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工資支付制度執行。
第十條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于每月 日前支付乙方工資,并不得克扣或拖欠。同時,甲方應書面記錄支付乙方工資的時間、數額、工作天數、簽字等情況,并向乙方提供工資清單備查。
甲方應在經濟效益增長的同時,適當調整乙方工資標準。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第十一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日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資I5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資20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第十二條 乙方依法享受帶薪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計劃生育(產)假等,假期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當地有關規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三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當地有關社會保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足額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和醫療待遇按照國家、省、市有關規定或甲方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制訂的規章制度執行。
七、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第十六條 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應當公示,或者告知乙方,乙方應嚴格遵守。乙方不繼續在甲方工作,在辦理工作交接和離職手續時,應歸還工作期間占用單位的財物和信息資料。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
第十七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
第十八條 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 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九、勞動合同的解除
第二十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l、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甲方:
甲方代表人(委托人)
地址:
乙方:
性別:
身份證號碼:
通訊地址: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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